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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小额贷款公司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形式正式批复广东高院,最新意见明确:
一、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二、其他问题已在修订后的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
批复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国务院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条例》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工作机制,并明确牵头部门。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国务院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加强预防监测。《条例》突出防范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机关、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各方面作用,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宣传教育、行业自律、举报奖励等各项制度,扎实做好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及广告管理、资金监测等工作,以实现非法集资少发生、早发现,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风险。
三是强化行政处置。《条例》规定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明确了调查处置手段和强制措施,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刑事责任、资金清退以及集资参与人应承担的后果等作了严格规定。《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四是明确法律责任。《条例》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其他相关市场主体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均规定了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征信业务活动的透明度,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推动信用信息在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和信息使用者之间依法合规使用,央行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并结合征信业务发展的实际,草拟《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1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自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征信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数字征信时代,新的业态不断涌现,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征信业务规则,导致征信边界不清,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出现。
《办法》的推出符合征信业规范发展的需要。《办法》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对信用信息和征信业务做了明确规定,使征信监管有法可依;二是从保护个人和企业合法权益角度对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进行了规定;三是规范信用信息的使用,保障用于合法目的;四是对信用信息安全和跨境流动进行了规定。
《办法》将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界定为信用信息,其信息服务活动为征信活动。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和企业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
《办法》明确,征信机构不得以删除不良信息或不采集不良信息为由,向信息主体收取费用。要求征信机构不得以非法方式采集信息;采集个人信息,应当告知采集的目的、信息来源和信息范围等,采集非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当取得企业同意;整理、保存、加工信用信息,应遵循客观性原则,不得篡改原始数据。
在采集信息方式方面,《办法》约定,征信机构不得以下列方式采集信用信息:以欺骗、胁迫、诱导的方式;以向被采集的个人或企业收费的方式;从非法渠道采集;以其他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方式。明确从事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用信息泄露和滥用。
《办法》规定,征信机构不得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承诺;不得使用对评价结果有暗示性的内容、借用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名义进行市场推广;不得以胁迫、欺骗、诱导的方式向信息主体或信息使用者提供征信产品和服务;不得对征信产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等。
省市金融
■ 增强服务实体力度 全省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超2515亿元
2月2日,记者从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全省融资担保行业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在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方面功能发挥显著。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末,全省融资担保户数29.76万户,融资担保余额2515.20亿元,同比增长24.91%,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增速约11个百分点,其中,为农业小微企业、城镇和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共计1287.60亿元,同比增长8.47%。
此外,2020年,为支持受疫情、洪灾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产业复工复产,全省共减免融资担保费7736万元,为4867户办理展期、续保业务,共55.53亿元。
为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近3年来,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条例制度,持续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融资担保行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围绕主业开展业务,有效化解行业潜在风险。截至2020年末,全省融资担保公司法人机构共295家,实收资本共计677.36亿元,同比增长14.65%;净资产共计752.49亿元,同比增长15.35%。
与此同时,全省融资担保行业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地方金融、财政、经信等多部门联动,我省已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名单制管理制度,确定70家机构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出台《关于实施推动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担保增量降费财政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我省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助力扶小助农、加强疫情防控,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地方金融力量。
■ 助力企业融资 让“看得见的手”更有力“成德眉资金融顾问服务团”首场直播开启
企业与企业家是一个城市市场经济的灵魂, 1月29日,由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成都电视台经济资讯服务频道开展的“成德眉资金融顾问服务团”首场网络直播开启,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联合金融力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助力企业成长与发展,助力企业家实现资本市场梦想。
四大类| 金融专家为企业融资把脉
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健全完善多层次、专业化金融服务体系,助力成都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德阳、眉山、资阳三市金融工作局共同组建“成德眉资金融顾问服务团”,成员由银行保险类、资本市场类、地方金融服务类和其他金融服务类四大类专家组成,提供相应的信贷、保险、外汇、结算、上市、挂牌、发债、重组并购、基金、小贷、担保、保理、信用评级等金融服务内容,分类对接各类企业。
在金融服务范围上,服务团将围绕 “5+5+1”现代产业体系,覆盖成都23个区(市)县、14个产业生态圈及66个产业功能区,辐射德眉资三市,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的原则,及时提供金融顾问服务。金融顾问积极参与市区两级的上市发债培训及融资对接等专项活动,为企业提供上市发债、融资对接等服务。
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上,服务团与成德眉资四市金融服务体系紧密对接,创新服务方式、服务产品、服务手段,促进各相关行业协会、沪深交易所西部基地、新三板西南基地及上市发债服务平台、产融对接平台等进一步发挥作用,推动金融服务从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满足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全方位需求。
首场直播| 聚焦拟上市企业IPO
在服务形式上,“成德眉资金融顾问服务团”将针对企业金融需求开展线上直播等一系列活动。首场直播以聚焦拟上市企业IPO为核心内容,国金证券投资银行十六部总经理李学军、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李皓两位专家根据自身专业领域在线为企业提供针对性强、实操性强的金融顾问服务。
直播间互动气氛热烈,此次直播吸引了超过三万人观看。首场直播活动的成功举办,拉开了“成德眉资金融顾问服务团”线上服务的序幕,为能够覆盖更多受众和企业,为建立金融专业人才与地方政府、企业间的服务和沟通机制,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悉,下一步“成德眉资金融顾问服务团”还将根据企业具体金融需求,在今年内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陆续开展不少于100场主题活动,持续发挥金融机构在金融资源、人才资源、专业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助力打通企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 成都发放4000万数字人民币红包
继深圳、苏州、北京之后,成都版的数字人民币红包来了!
2月24日8时,“成都数字人民币红包迎新春”活动正式启动。延续此前方式,活动将以“摇号抽签”形式向在成都的个人发放20万份数字人民币红包,发放总金额为4000万元,红包分为178元和238元两档,金额将随机抽取。在消费场景方面,此次发放的数字人民币红包可在成都11000余个线下指定商户实体门店消费,商户涵盖商场超市、日用零售、餐饮消费、生活服务等各类别,各大核心商圈及重点商超均有覆盖。
据悉,此次活动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组织开展。这也是继深圳、苏州和北京之后,央行与地方联合开展的第七轮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测试活动,也是测试活动首次在西部地区进行试点。
与此前多轮试点相比,本轮成都试点也涌现出新的亮点:试点规模进一步扩大,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总金额达到4000万元,共发放20万份,成为单轮发放总额最高、单次发放个数最多的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测试活动。
协会动态
■ 协会向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月31日,协会向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小贷公司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内疫情呈现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叠加态势的情形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科学、精准、高效抓好各项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把客户与员工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严控人员聚集性活动。
严格落实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有关工作要求,从严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各公司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大型会议、团拜、联欢、聚餐等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会议活动,要提前报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报批,严格控制参加人数,采取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三、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不放松,持续强化公司内部防控管理措施,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制定防控方案,细化深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勤开窗、常通风,对办公室的公共物品及其它频繁接触部位进行消毒工作,严控公共场所接触、接待规模,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确有必要出行,必须带好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四、积极引导员工就地过年。
积极向员工宣传疫情防控最新部署安排和工作指引,进一步增强防控意识和防控责任。树立就地过年、健康过节新风尚,积极营造就地过年良好氛围,鼓励员工在工作地过年,负责人要带头就地过节,避免人员大规模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
五、及时报告疫情信息。
各公司要再次梳理防控机制、措施落实情况,防疫物资储备情况,进一步明确防控负责人,落实专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和所属地镇街、园区的联系沟通,确保工作要求和防控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六、抓好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提前做好金融服务保障预案,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及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会员风采
■兴成小贷:荣获2020年度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及优秀论文的荣誉称号
近日,为总结和推广应用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动企业发展向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促进企业管理科学进步,不断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学管理理论水平,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开展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和优秀论(著)文的评选活动。经所在单位申报和区(市)县经信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及各行业协会推荐,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科学评价并最终审定并发布评选结果。兴成小贷在本次评选活动中荣获三项荣誉,分别为“产业兴成,链企助微”成果荣获“2020年度成都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深耕供应链金融创新,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以及“兴成小贷人力资源规划建设探索”论文分别荣获“2020年度成都市企业管理优秀论(著)文”三等奖。
公司将积极推广运用现代化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加快管理创新步伐,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兴文科贷荣获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先进集体
2020年12月31日,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省委网信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组织开展的四川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中,兴文科贷被评为四川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先进单位。
■ 交投小贷:省审计厅金融审计处对产融公司及下属小贷公司调研座谈
1月15日上午,四川省审计厅金融审计处处长聂永生一行莅临产融公司及下属小贷公司调研指导工作。
产融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叶红代表产融公司及下属小贷公司对聂永生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省审计厅对产融公司和交投小贷公司各项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详细介绍了交投小贷公司的战略定位、业务发展特色、经营管理、风险管控、面临的问题等情况。
聂永生对小贷公司在业务创新、风险控制、合规经营、积极服务产业链发展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此次选择具有指导性、代表性的国有小贷公司进行调研和行业摸底,目的是全面了解我省小贷行业的发展情况,客观评价小贷公司在支持小微企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引导小贷行业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时,他希望交投小贷公司要利用自身优势,深入探索特色产业链资金服务业务,不断推进金融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积极按照省、市行业监管政策要求,服务好中小微企业,履行好国企社会责任,积极审慎合规开展业务,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会上,双方围绕小贷公司监管政策、行业定位、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省审计厅金融审计处调研员唐明雄、二级调研员马凤鸣、主任科员王弦;产融公司党委委员候选人、董事、副总经理李爱民,副总经理李雨翔,交投小贷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 锦泓科贷成功参与发起设立知识产权创投基金
2021年1月21日,工投资产下属锦泓科贷公司与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川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成都锦泓美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正式获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颁发的营业执照,这标志着锦泓科贷以基金为主体的投贷联动布局进入加速阶段。
本次以锦泓科贷作为基石投资者设立的“锦泓美穗知识产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目标总规模为1亿元,首期规模为人民币4060万元,其中锦泓科贷认缴3000万元,后续还将引入成都市其他资金参与。基金投资目标为成都地区“5+5+1”支持行业中,具有知识产权技术优势,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企业。锦泓科贷在该基金运作中发挥LP角色,在工投资产的带领下,借助基金公司GP专业化的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积极实现投贷联动服务。
2021年锦泓科贷将积极深入成都市“5+5+1”相关产业,发掘和培育更多具有知识产权投资潜力的企业苗圃,通过科创金融产品+科技产业链金融产品“双轮驱动”,通过信贷+基金投资双向进入,为成都市产业布局,为产业集团、工投资产有关十四五战略规划实施发挥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