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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可上市融资 鼓励多元化发展

创建:2015-09-10

昨日从深圳金融办给王志栋等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中获悉,深圳拟出台《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拓宽资金融资比例和渠道、创新服务模式和产品业务、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等方面着手,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支持力度。《若干意见》目前已呈报市政府审定,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适时出台小贷公司优惠政策

在今年深圳“两会”上,王志栋等5名市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政策的建议》。深圳金融办日前对该建议进行了答复。

深圳金融办在答复中认为,就目前形势来看,适时研究出台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优惠政策,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规范发展的时机和政策氛围已相对成熟。为此,深圳金融办基于当前小额贷款行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形势,在充分吸收行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草拟了《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并呈报市政府审定。

小贷公司放贷≠“高利贷”

深圳金融办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行为,属于依法依规开展的金融业务,是体制内的而不是纯民间的贷款,不能将其与民间借贷款甚至“高利贷”画上等号。

深圳金融办透露,我市将在《若干意见》中为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性质适度“正名”,拟首次以市政府名义明确小额贷款公司是经金融办批准,向中低收入阶层和中小、微型企业持续提供小额度信贷服务的创新型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参照金融机构执行相应财务核算、呆账计提和风险拨备制度。同时,结合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性质,市各有关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事登记、资产核销、土地房产抵押及动产和其他权利质押等,按照金融机构性质给予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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