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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建华:激发小贷公司积极性 缓解小微融资难

创建:2014-03-17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的难题,作为中小企业融资主要途径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小贷公司的发展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但其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发展不均衡、经营不规范、整体质量不高、持续发展受阻等诸多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涂建华建议,进一步激发小贷公司积极性,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也是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关心的话题。他坦言,将建议政府进一步组织调研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生存现状。

全国人大代表、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涂建华建议,应给予小贷公司明确的法律定位,进一步激发小贷公司积极性,完善微型金融体系从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小贷公司有助小微企业融资

涂建华说,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矛盾也日益突出:小微企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巨大但融资艰难;银行机构由于现有风险控制模式,部分贷款闲置;大型企业贷款用不完,造成资金浪费。在这种背景下,民间资本、小贷公司及其他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应运而生,发掘传统金融服务的空白领域,拓展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截至2013年末,全国已有小额贷款公司7839家,较2012年末增加了1759家;贷款余额819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268亿元,增幅达38.33%。

尴尬的生存带来非议和争论

“小贷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发展不均衡、经营不规范、整体质量不高、持续发展受阻等诸多问题,由此引发了很多非议与业内争论。”涂建华表示,这有其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原因。“内部原因是,小贷公司自身产品创新能力不强、缺乏专业人才、风险管理能力较弱、偏重追逐商业目标等方面。”

对于外部原因,首先是小贷公司法律地位模糊,其主体资格确定等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这就导致短期逐利行为大行其道,影响了投资者信心。此外,目前小贷公司融资难、融资成本偏高。

应给小贷公司明确法律定位

涂建华建议,让小贷公司在阳光下规范化、可持续发展,从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进而完善微型金融体系、建设普惠金融,激发小贷公司积极性。

“我认为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给予小贷公司明确的法律定位。”涂建华说,使其在法律框架下合法、规范、快速发展,树立小贷公司长远发展信心和投资者投资信心;明确小贷公司的监管主体,建立健全与小贷公司相关法律配套的监管法规,规避监管缺失或监管过度,引导小贷行业规范经营。

可激励扶持小贷公司规模化

此外,还应持续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小贷公司扶贫的社会目标,尽快推出相关激励政策扶持小贷公司规模化发展。“小贷公司要达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项目标,离不开规模效应,以大规模做小贷款,实现薄利多销。”涂建华说,要坚持“小额分散”、坚持服务小微经济,特别需要政府各类激励政策的扶持,一方面加快其发展,另一方面也在行业中树立正面标杆,激励更多小贷公司放眼长远主动改进,实现行业整体良性可持续发展。

小贷公司融资局限

小贷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出资,融资渠道狭窄: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指导意见》限定了0.5倍的低融资杠杆,带来融资比例低:小贷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性质,在银行贷款的条件与一般企业差别不大,利率较高,并要提供足够的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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