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28-86198890
微信二维码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流程

创建:2015-09-10

为规范公司信贷业务操作流程,防范信贷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流程。

第一条 客户接待与受理。信贷业务部负责客户接待工作,负责解答客户的咨询,向客户解释我公司的业务流程与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申请表》。

第二条 资料审查。信贷人员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负责审查,如审查通过,则做好实地调查前的准备工作,撰写调查提纲;如资料不完整,督促客户补充资料;如审查不通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决定终止,退还客户资料。

第三条 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要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资产与负债状况、经营状况、生产现场、担保措施等方面做详细调查并做好工作底稿。

第四条 信贷报告。调查后认为不能贷款的,经部门经理、必要时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终止该项目。如同意,则负责撰写《调查报告》。

第五条 信贷报告的审查。信贷报告经信贷部经理审核签字后,移送公司风险管理部审查,风险部应就该贷款项目的风险大小、可行性、担保措施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审查过程中,可以向经办人员提出质询或要求补充资料、补充调查。

第六条 审议。风险部审查通过后,由风险部通知综合部安排贷款审批委员会开会审议。

第七条 审批。贷款审批委员会未通过的项目,由信贷经办人员通知客户;要求补充调查的,退回信贷部补充调查;审议通过的项目,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 贷款投放及管理。审批通过的项目,信贷人员负责办理贷款投放手续,信贷业务相关合同要报法律事务部审查。贷款投放后,做贷后管理与贷款本息清收工作。

第九条 档案管理。贷款投放后,信贷人员应及时整理项目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贷后管理资料待贷款收回后归档。

成都市小额信贷协会 © 2010 - 2025 Chengdu microfinance association (CMA) Inc. All right reserved.
联系电话:028-86198890蜀ICP备19033771号-1技术支持:成都志前科技
微信公众号